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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1年度亚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1-11-18 13:31  

校内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

2011年度亚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院系详细阅读申报的指导原则和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招标课题为指南性的,课题内容以东北亚问题研究为主,申请者应有前期研究基础或成果。

本年度设立

1、一般项目,资助金额1.2万元左右;

2、青年项目,资助额度0.5万元左右。

(二)申报课题的设计要从课题方向中选择并细化,力求从微观入手,选题角度有特色,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申报课题原则上是应用研究,应具有较强的经验实证性,并进行充分论证。

(三)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有亚洲研究中心在研课题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课题申报。研究周期为1年半。

(四)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专著、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1、 以论文结题的成果要求:

一般项目最终应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青年项目应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论文。其中中期成果应有与课题方向相吻合的学术论文,并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中期检查报告。

2、 以研究报告结题的成果要求:

一般项目应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阶段成果)、青年项目应在国家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阶段成果);研究报告一部(结题成果)

 以上发表的成果必须注明“辽宁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资助”的字样,否则不予结项。

 

二、 申报者要求:

    

(一)项目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请者应在选择申报的研究课题方面具有前期研究成果,申报课题方向应与其研究方向吻合。

(三)一般项目申请者必须是辽宁大学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年龄限60岁(含60岁)以下,申报者必须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青年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前期研究成果积累。

(五)项目应组成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申报应用性研究课题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由申报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 截止时间:

请各院系于2011年11月30日中午之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蒲河校区机关楼一楼大厅社科处。

电话:62602282

联系人:刘毅荣

亚洲研究中心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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